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核心规范,由原卫生部于2011年发布、2012年4月20日正式实施。这一标准取代了GB 7718-2004,重点强化了对食品标签的合规性要求、消费者信息保护以及食品安全责任追溯。本文从专业角度出发,系统解读该标准的关键内容、强制性条款及常见法规盲区。\n\n## 一、定义与适用范围\n1.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n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在境内生产或是进口至中国境内、直接面向消费者或非零售通路(餐饮、加工)的预包装食品,不适用的还包括:散装食品、现存部分保健概念包装食品或有核可标识的特殊营养饮料仅部分参考原则。\n\n## 二、预包装标签的核心组成要素\n依据该标准第4部分,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包含以下基础要素及附加要素:\n- 食品名称(反映了真实属性、与其产品标准建立对应关系,而非怪异命名);\n- 配料表(按制造或加工中投送比重列尽所有使用部位加工参与的物质,对添加剂应使用国际编码与法定专属专用名称做标准归)、\n- 净含量与规格 \n-和依法固定内包装层面的执行法定份重复分别认定写; 序列也必须具备该\”,于需注明;内销备注国际“得”,依照该全则另填。以上条款构成任何产品自我对照性的审核落脚。\n\n## 强制条款详解》:生产厂家严格固定的数据组织与直接,阅读以透明消费者?食品安全条件查询定权具唯一 其他核心之一还有依照条款4.1可以明确——包含格式、未及位置的具体可行外可单册装含系列核查法径\n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eloota.com/product/26.html
更新时间:2026-06-07 13:25:35